2023-05-24
职工在泉州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材料如下:
1、经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2、购房职工身份证原件
3、提取配偶及直系血亲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合法关系证明原件、配偶、直系血亲身份证原件。
持以上材料到就近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就可。
国家部委
福建省政府
泉州区(县)市
政府部门网站
乡镇街道政府网站
网站标识码:3505830011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闽ICP备11023440号-1
版权所有:@威廉希尔·(WilliamHill)中文官方网站:人民政府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网络信息安全举报邮箱:email@nanan.gov.cn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下载APP
主办:威廉希尔·(WilliamHill)中文官方网站: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