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泉州市公安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及重点群体户口迁移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29 10:29:00
各分、县(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民生保障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州市鼓励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实施意见(试行)》、《全市公安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港澳台资企业健康发展十项措施》等文件精神,全面服务和保障我市人才及重点群体的户口迁移工作,现提出以下具体工作要求,请各地认真实施。
一、全面放开人才及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一)各类高层次人才户口迁移
对我市高层次人才,实行“无门槛”落户政策,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户口均可迁入我市。
办理程序:
由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提供泉州高层次人才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或亲友住房产权证办理户口迁移。
迁入亲友住房的,应经亲友本人同意并签字,在亲友住房地址上单独立户。